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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深入開展‘藍天’行動 強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綜合治理的通知?!?/b>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深入開展“藍天”行動 強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綜合治理的通知。其中提到,集中整治代理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重拳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組織清理專利代理師“掛證”行為。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深入開展“藍天”行動 強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綜合治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各地方有關中心;國家知識產權局局機關各部門,專利局各部門,商標局,局其他直屬單位、各社會團體:
2025年是實施《“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收官之年,是專利轉化運用三年專項行動的攻堅之年。為強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綜合治理,健全監管體系,提升代理質量,有力支撐專利轉化運用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2025年繼續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代理行為,維護行業秩序
(一)集中整治代理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集中查處一批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案件,形成集中整治的高壓態勢。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綜合施策,視情節運用重點檢查、警示談話、約談整改、警告罰款、信用扣分、自律懲戒等多種措施實施分類整治;情節特別嚴重的,及時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予以處理。要強化行刑銜接,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要嚴格落實機構、人員“雙監管”。
(二)重拳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對于違法所得金額較大、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故意轉移或者銷毀證據以及拒不配合調查的,要依法給予高倍數或者頂格罰款,同時,對出租、出借資質的專利代理機構一并予以處罰。
(三)嚴厲打擊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和執法銜接力度,重點打擊代理惡意搶注商標、囤積商標、申請注冊重大不良影響商標、惡意“撤三”等行為。
(四)從嚴規范專利、商標代理業務招攬行為。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大互聯網信息監測工作力度,持續開展代理業務招攬信息的監控和違法違規行為的取證固證工作。對于不規范招攬代理業務的行為,及時責令相關機構限期整改;對于發布代理業務招攬信息的搜索引擎、電商平臺、論壇貼吧等互聯網平臺企業,要督促其健全內部篩查管理制度,主動規范展示內容,及時關停違法代理商鋪、刪除違規信息鏈接。
(五)加大不符合許可備案條件機構的整改工作力度。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專利代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日常監管和備案管理。對于長期不符合許可條件的專利代理機構,督促其及時妥善處理尚未辦結的業務,并提請國家知識產權局予以處理。
(六)組織清理專利代理師“掛證”行為。對于涉嫌“掛證”的專利代理師,組織全面清查。對于專利代理機構擅自以“掛證”人員名義簽名辦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供需雙向發力,提升代理質量
(一)強化政策指導。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結合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指導相關單位調整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相關激勵政策,有效避免新增非正常專利申請。
(二)規范招標行為。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聯合政府采購主管部門,大力推廣《專利商標代理服務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和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廣泛深入開展宣講活動,推動國有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單位、上市公司、大型民企等創新主體參照使用,切實提高代理采購和管理水平。要引導創新主體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分級分類管理機制,推進實現代理服務“優質優價”。
(三)提升服務能力。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督促指導專利代理機構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務質量管控機制,落實專利代理師簽名責任制,提升專利撰寫、檢索分析、技術理解等業務能力。引導代理機構加強新技術合規應用,提升專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勵專利代理機構樹立以促進專利產業化為導向的服務理念,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模式,提供集成化專利轉化運用解決方案。依托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知識產權服務出口基地等,加大涉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培育力度,鼓勵通過設立分支機構、聯合經營等方式在國外開展業務,為出海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知識產權服務。
三、完善工作機制,健全監管體系
(一)深化信用監管。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專利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規定,做到信用信息“應歸盡歸”,信用評價“應評盡評”;強化信用評價結果運用,細化完善本地區守信激勵和失信限制措施,推進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商標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試點地區要扎實組織試點工作,加強對市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培訓指導,加大宣傳力度和信用結果信息公示,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同監管。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健全跨部門協同機制,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聯合檢查、聯合執法工作。持續完善跨區域協同監管機制,強化信息互通、經驗互鑒、監管互動、評價互認,暢通跨省協作、執法協助、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鼓勵支持開展知識產權代理監管工作跨區域交流協作,持續鞏固全國“一盤棋”的工作局面。加強與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協作配合,及時向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通報代理機構處罰、失信等信息,及時收集專利預審業務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和不規范代理行為線索,予以協同處置。
(三)創新監管方式。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強化智慧監管,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工具,匯集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信息,構建多維度評價體系,建立健全代理質量監測機制,立足“抓早抓小”,推進監管模式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預防”轉變。要持續強化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信息公示,便利社會公眾查詢比選,促進實現市場優勝劣汰。鼓勵探索開展專利代理委托合同備案等工作,積極采用遠程檢查等非現場監管方式,推進實現監管“無處不在、無事不擾”。
(四)提升監管能力。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組織一線代理監管辦案人員輪訓,加快建立骨干辦案人員庫和咨詢專家庫,夯實代理監管執法的人才基礎和專業支撐。鼓勵各地積極推進專利代理委托監管,將省級專利代理機構監管職能委托給市(直轄市市轄區)級執行,強化基層監管力量。鼓勵各地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代理監管法規制度,依法制定出臺本地區知識產權代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一)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堅持監管執法與宣傳教育并重,結合“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知識產權服務萬里行”“中國品牌日”等各類活動,強化知識產權代理相關法律法規宣貫,講好“行業故事”,積極宣傳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在服務科技創新和商標品牌建設、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助推高水平對外開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行業正面形象。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組織知識產權代理職業技能大賽、知識產權代理校園專場招聘等活動,提高代理行業對優質人才的吸引力。鼓勵各地創新宣傳方式、拓展宣傳渠道,發布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宣傳片及專項整治行動短視頻,營造打擊違法代理行為的良好輿論氛圍,引導社會公眾提高辨識能力,主動選擇優質代理服務。
(二)營造良好行業風氣。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大知識產權代理警示案例曝光力度,以案釋法、以案普法,引導代理機構守法誠信經營。會同行業組織開展規范經營自律倡議和行風建設活動,大力推廣專利、商標代理禁止性從業行為清單,引導機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組織開展專利代理師、商標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加強新設立代理機構、首次執業專利代理師教育培訓,不斷提升從業人員責任意識和職業榮譽感。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持續加強對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代理監管工作的督促指導,組織交流研討、跨區域聯合監管等推進活動,定期通報進展和有益經驗。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5年4月22日
(原標題: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深入開展“藍天”行動 強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綜合治理的通知)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國知局:集中查處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高倍數或者頂格罰款,全面清查專利代理師“掛證”等│ 附通知全文(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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