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基亞已在歐洲統一專利法院(UPC)曼海姆地方分庭(Mannheim Local Division)和慕尼黑地方分庭(Munich Local Division)以及慕尼黑第一地區法院(Munich I Regional Court)起訴中國汽車制造商吉利,指控其未經授權在汽車中使用與其蜂窩技術相關的四項專利?!?/b>
諾基亞已在歐洲統一專利法院(UPC)曼海姆地方分庭(Mannheim Local Division)和慕尼黑地方分庭(Munich Local Division)以及慕尼黑第一地區法院(Munich I Regional Court)起訴中國汽車制造商吉利,指控其未經授權在汽車中使用與其蜂窩技術相關的四項專利。據悉,涉案專利包括: EP3799333 (“前導序列的分配”):該專利正在曼海姆地方分庭執行,并且與EP2981103和EP3220562屬于同一專利家族。EP4090075(“用于選擇切換波束的方法、計算機程序和裝置”):該專利正在慕尼黑地方分庭執行。 EP3832976(“無線接入中的無線承載切換”):該案正在慕尼黑地區法院執行。EP3566488(“用于選擇切換波束的方法、計算機程序和裝置”):該專利也在慕尼黑地區法院執行,與EP4090075屬于同一專利家族。第一項專利是4G和5G的必要專利,后三項則是5G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