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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商標局‘撤三’具體要求修訂發布?!?/b>
為進一步提高申請效率,指導申請人按要求申請撤銷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商標局對2023年3月發布的《申請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內容進行修訂,修訂后內容如下:
一、法律依據及申請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提交申請時應當說明有關情況。
二、辦理途徑
(一)申請人自行提交電子申請。
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提交申請。提交方法詳見中國商標網“網上申請”欄目。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網址: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二)申請人可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注冊大廳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
郵編:100055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6:30
咨詢電話:010-63218500
(三)委托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三、申請材料
(一)應提交的書件
1.《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
2.被申請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初步調查證據,如網絡搜索結果、市場調查報告等;
3.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
4.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具體要求
1.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請書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
2.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章戳(簽字)處加蓋的章戳(簽字)應當與其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一致。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姓名后面填寫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3.申請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相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
4.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申報的,應當填寫代理機構名稱并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字”處由代理人簽字并加蓋代理機構章戳。
5.申請撤銷共有商標的,“商標注冊人”處應當填寫該共有商標的代表人名稱。
6.申請撤銷部分商品/服務項目,應在“撤銷商品/服務項目”處填寫申請撤銷的部分商品/服務項目,且應與核定使用的同一種商品/服務項目名稱相同(可再加附頁),每個商品或服務項目需要用分號隔開;申請撤銷全部商品/服務項目,此處應填寫“全部”字樣。
7.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申請人應在撤銷理由中說明被申請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有關情況,并附送被申請商標三年不使用的初步調查證據,如網絡搜索結果、市場調查報告等。
8.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處蓋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此處簽字。所蓋章戳或簽字應當完整清晰。
9.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應查詢該撤銷商標的注冊情況,以該商標的現注冊人情況填寫《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
10.申請撤銷注冊商標,應當自該商標注冊公告之日起滿3年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
11.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申請撤銷國際注冊商標,應當自該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的駁回期限屆滿之日起滿3年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駁回期限屆滿時仍處在駁回復審或者異議相關程序的,應當自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準予注冊決定生效之日起滿3年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
12.當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銷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復審。
13.“申請人承諾”欄: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應仔細閱讀申請人承諾內容。一旦提交申請,即視為申請人接受承諾內容。
14.申請人提交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應符合《商標審查審理指南》上編第一部分第一章5.1要求;商標代理委托書等文件應符合《商標審查審理指南》上編第一部分第一章5.2要求。
15.初步調查證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被申請商標注冊人經營范圍或業務范圍、經營狀態或存續狀態等信息,被申請商標市場調查情況,相關調查不限于專業類查詢平臺,被申請商標注冊人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電商平臺、線下生產經營場所等網絡查詢、市場調研、實地調查等證據材料。
四、繳納規費
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撤銷申請后,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向申請人發出繳費通知。申請人未按要求繳費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按類別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請見: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fbz/
五、查收商標文件
申請人按要求繳費后,發給申請人撤銷申請受理通知書,同時向商標注冊人發出《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商標注冊人提供的注冊商標的使用證據后,將對證據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銷該注冊商標的決定,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人和撤銷申請人。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則將決定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六、注意事項
1.請認真閱讀申請書背面填寫說明。
2.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必須填寫清楚、準確,以便于聯系。
(原標題:申請撤銷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2025年最新修訂!國知局《申請撤銷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指南發布(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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