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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人如何申請行為保全?”
案例簡述
劉某于2012年入職A公司,從事藥物研發工作,雙方簽訂了《保密協議》。2013年1月,劉某將A公司大量文件轉存至其私人存儲設備,A公司認為上述文件中的21個文件為商業秘密。經交涉,劉某簽署同意函,承認下載了33個屬于公司的保密文件,并承諾允許A公司指定人員檢查和刪除上述文件。此后,A公司數次派員聯系劉某,但劉某拒絕履行同意函。2013年7月,A公司以劉某侵害技術秘密為由訴至法院,同時提出行為保全申請,請求法院責令劉某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從A公司處盜取的21個商業秘密文件。為此,A公司向法院提供了涉案21個商業秘密文件的名稱及內容、承諾書等證據材料,并就上述申請提供了擔保金。
法院經審理認為:
A公司提交的證據能夠初步證明劉某獲取并掌握了A公司商業秘密,由于劉某未履行允許檢查和刪除上述文件的承諾,致使A公司所主張的商業秘密存在被披露、使用或者外泄的危險,可能對A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符合行為保全的條件,故裁定禁止劉某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申請人A公司主張作為商業秘密保護的21個文件。
商業秘密遭受侵害后,大多數權利人會選擇通過民事訴訟維權。然而,訴訟程序復雜且耗時較長,侵權人可能利用這一時間差,通過繼續披露、使用或擴散商業秘密,進一步加劇對權利人的損害。因此,企業不能僅依賴最終的勝訴判決,而應在訴前或訴中主動采取措施,如申請行為保全和證據保全,并在訴后通過有效執行訴訟禁令,全面保護自身權益。本案例中,A公司即是通過及時申請行為保全,成功阻止了侵權行為的持續,避免了商業秘密進一步擴散所帶來的嚴重損失。
一、什么是行為保全?
行為保全,是商業秘密糾紛中保護權利人權益、防止侵權擴大的一項重要法律手段。具體而言,行為保全是指法院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判決或裁定得以順利執行,避免損失擴大,在訴前或訴訟過程中,根據一方當事人申請要求另一方當事人作出或禁止作出某些行為的強制性措施。
二、法院審查行為保全申請的考量因素
01、侵權行為成立的可能性
即申請是否具備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權利人需初步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及其構成要件(非公知性、價值性、保密性),并提供證據證明被申請人存在非法獲取、使用或披露商業秘密的行為。法院通常以“高度蓋然性”為標準,即侵權行為的成立具有高度可能性,而非要求完全證明侵權事實。
02、行為保全是否具有緊迫性
即“不采取行為保全措施是否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或者造成案件裁決難以執行等損害?!睓嗬诵枳C明商業秘密存在被非法披露、使用或擴散的緊迫風險。例如,侵權人可能將商業秘密公開或投入市場,導致其核心價值被削弱或喪失。緊迫性的證明是促使法院快速裁定保全的關鍵。
03、行為保全是否具有必要性
即“不采取行為保全措施對申請人造成的損害是否超過采取行為保全措施對被申請人造成的損害?!睓嗬诵枳C明若不采取保全措施,將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法院會綜合考量不采取保全措施對權利人的損害與采取保全措施對被申請人造成的影響,確保保全措施合理且必要。
04、其他考量因素
法院還會審查行為保全是否可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等,以確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權利人如何申請行為保全?
01、確定管轄法院
訴前行為保全:向被申請人住所地具有相應知識產權糾紛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或對案件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當事人約定仲裁的,應當向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申請行為保全。
訴中行為保全:直接向案件受理法院提出申請。
02、提交申請書
申請書需包含以下內容:
?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身份、送達地址、聯系方式;
? 申請采取的具體行為保全措施(如禁止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商業秘密等);
? 申請采取行為保全措施的期限;
? 申請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包括被申請人的行為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或者造成案件裁決難以執行等損害的具體說明;
? 提供擔保的財產信息或資信證明,或說明無需擔保的理由;
? 其他需載明的事項。
03、提供支持證據
權利人需提交能夠初步證明侵權成立的證據,包括但不限于:
? 涉案商業秘密的具體內容及其構成要件的證明材料;
? 被申請人非法獲取、使用或披露商業秘密的證據(如電子記錄、公證書、承諾書等);
? 證明侵權行為可能導致損害的材料(如專家意見、市場損失評估、商業秘密價值報告等)。
通過及時申請行為保全,權利人可以有效遏制侵權行為的持續,防止商業秘密進一步擴散,并為后續訴訟奠定基礎。合理運用這一法律手段,將幫助企業在商業秘密糾紛中最大限度地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原標題:商業秘密保護小課堂丨商業秘密民事糾紛中的行為保全)
來源:上海市場監管
供稿: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商業秘密民事糾紛中的行為保全(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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