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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重審、被駁回后,如今以獨立民事訴訟再度浮出水面?!?/b>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耿庚
7月25日,容大合眾(廈門)科技集團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容大科技”)發布關于商業秘密民事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披露,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廈門中院”)已于7月22日就該案舉行首次庭審,雙方完成初步證據交換及陳述各自的論點。
爭議溯源:前員工涉密行為引發訴訟
在7月3日晚間,容大科技便公告稱收到廈門中院送達的起訴狀。原告廈門頂尖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頂尖電子”)指控容大科技及自然人A先生侵犯其商業機密,并請求法院判令容大科技停止一切侵犯商業機密的行為,停止開發、生產和銷售被指控侵權的衡器產品。此外,頂尖電子還要求容大科技及A先生就侵權行為及相關訴訟費用進行賠償,索賠金額高達約2億元。
據了解,此次糾紛爭議核心關聯容大科技前員工A先生。
2020年8月,時任容大科技雇員的A先生就因涉嫌挪用商業機密而被廈門市公安局逮捕。次年8月,頂尖電子以商業機密被侵權為由,對A先生及容大科技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頂尖電子認為:A先生挪用其商業秘密,將涉事軟件應用于容大科技的四款衡器產品,于2015年9月前后推向市場;以及容大科技知道或應當知道A先生的挪用行為。
2022年8月,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一審裁定頂尖電子勝訴,認定A先生構成商業秘密侵權。容大科技隨后就該裁決提出上訴,廈門中院最終撤銷了原裁決,并將案件發回思明區人民法院重審。
2023年11月,思明區人民法院重審駁回了廈門頂尖電子的所有訴訟請求,頂尖電子提出上訴。2024年4月,廈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重審裁決。
如今,頂尖電子再次提起民事訴訟,使得這起糾紛再度升溫。
公告回應:否認侵權,將積極抗辯
面對頂尖電子的指控,容大科技在公告中明確表示否認。
容大科技強調,直到A先生被逮捕時才知曉其個人行為,雇傭關系已于2021年1月終止,且涉事產品自2020年8月起已停止銷售。
此次民事訴訟與過往附帶民事訴訟性質相似,且在過往的重審上訴裁決中,原告的所有索賠已被駁回,因此此次訴訟不太可能對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此外,面對近2億的索賠,容大科技專門澄清,這只是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索賠金額,不代表法院會全額判給或裁定原告勝訴。公司已組建專業訴訟團隊,積極主張抗辯。對于申索賠償金的計算基準,容大科技已提出異議。
一場拉鋸四年的商業秘密戰,在容大科技上市“滿月”之際再度升溫。它不僅考驗著一家新晉上市公司的危機應對,也給所有準備奔赴資本市場的技術型企業敲響警鐘:知識產權合規,永遠是最不能忽視的課題。
附:公告原文
(原標題:再涉商業秘密訴訟,容大科技就2億元索賠作出回應)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耿庚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再涉商業秘密訴訟,容大科技就2億元索賠作出回應(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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