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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日前發布的《2024年全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執法情況》顯示,2024年全年,共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措施5.32萬次,實際扣留侵權嫌疑貨物4.16萬批、8160.51萬件,共有來自58個國家和地區的權利人通過海關保護維護自身權益?!?/b>
目 錄
前言
正文
一、2024年全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執法情況
二、海關保護制度基礎不斷夯實
三、重點領域侵權行為有效治理
四、智慧知識產權項目落地運用
五、“智關強國”行動扎實推進
六、跨關區協作模式創新升級
七、支持企業創新維權成效顯著
八、立足“三十周年”持續提升保護能力
結語
前言
2024年,是中國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30周年。全國海關凝心聚力,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緊扣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融合智慧海關建設和“智關強國”行動,不斷夯實支持創新制度基礎,持續加大重點領域治理力度,積極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深度參與知識產權全球治理,充分發揮海關進出境知識產權保護職能作用,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貢獻海關力量。
正文
一、2024年全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執法情況
2024年,全國海關積極服務于促進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持續強化知識產權海關保護,保持打擊進出口環節侵權行為高壓態勢。全年共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措施5.32萬次,實際扣留侵權嫌疑貨物4.16萬批、8160.51萬件,共有來自58個國家和地區的權利人通過海關保護維護自身權益。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愈發深入人心
2024年,更多的權利人選擇借助海關保護捍衛自身權益。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用戶注冊方面,共有4836個權利人提出海關保護備案用戶注冊申請,審核通過備案用戶4516個,同比增長11.4%,受理代理人用戶注冊申請964件,同比增長22.34%。
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方面,全年共受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29541件,備案申請年受理總量首次接近3萬件。審核通過備案申請21614件,其中國內權利人備案16034件,同比增長24.19%。
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總擔保申請方面,受理權利人總擔保申請141件,同比增長12.8%。
——以商標權保護為主導,專利及著作權保護成效明顯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執法涉及商標、專利、著作權等多個知識產權類型。2024年,全國海關共扣留涉嫌侵犯商標權貨物4.13萬批、7639.01萬件,分別占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批次、數量的99.5%和93.57%,以商標權保護為主的執法情勢未發生明顯變化。專利權、著作權保護成效逐步顯現,共扣留涉嫌侵犯專利權、著作權貨物24.9萬件和499.59萬件,分別同比增長71.33%和393.61%。
——以出口環節保護為主,依職權保護為主要形式
在執法環節方面,2024年,全國海關共在出口環節扣留侵權嫌疑貨物4.12萬批、8033.37萬件,分別占全部扣留批次和數量的99.17%、98.41%,進口環節扣留侵權嫌疑貨物345批、130.15萬件,同比分別下降34.16%和26.52%,出口環節仍是全國海關執法保護的主戰場。
2024年,全國海關共在貨運渠道扣留侵權嫌疑貨物3732批,同比增長31.81%。其中,采取依職權保護措施扣留侵權嫌疑貨物3627批、6514.2萬件,分別占貨運渠道扣留批次和數量的97.16%和97.81%。采取依申請保護措施扣留侵權嫌疑貨物144.35萬余件,同比增長近5倍。
——主要新興業態執法效果明顯
隨著互聯網新業態的發展,市場采購、跨境電商等領域執法連續多年呈現增長態勢。2024年,全國海關共在跨境電商渠道(含B2B,下同)扣留侵權嫌疑貨物2.53萬批、2027.38萬件,跨境電商渠道執法在扣留批次上成為2024年全國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扣留批次最多的執法渠道。2024年,全國海關共扣留市場采購貿易方式下出口侵權嫌疑貨物1207批、2553.78萬件,在貨運渠道執法中的占比分別為32.33%和38.35%,較去年同期占比分別增長了3個百分點。
——中西部海關執法能力穩步提升
2024年,深圳、上海、廣州、寧波等東部沿海地區海關共扣留侵權嫌疑貨物3.16萬批,8024.03萬件,分別占比76%和98%;烏魯木齊、南寧、昆明、哈爾濱等邊境地區海關共扣留侵權嫌疑貨物1151批、86.18萬件;成都、西安、南昌等中西部地區海關共扣留侵權嫌疑貨物0.88萬批、53.32萬件;石家莊、南昌、合肥等海關扣留批次同比增長2倍以上;重慶、太原等海關的年扣留數量較2023年有大幅增長。
——侵權貨物結構未出現明顯改變
以扣留批次統計,服裝鞋帽、電子電器、皮具箱包等貨物依然占據前三位,分別為2.16萬批、0.55萬批和0.48萬批。以扣留數量統計,電子電器、運動器械、煙草制品等貨物的數量占據前三位,分別為2796.61萬件、1107.48萬件和446.31萬件。
二、海關保護制度基礎不斷夯實
(一)全面啟動條例修訂工作。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修訂課題研究,面向各直屬海關以及行業協會、權利人組織征求修訂意見、建議共343條。召開專家座談會,聽取相關部門代表、專家學者意見,按專題組織課題研究,不斷完善支持創新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制度基礎。
(二)規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三)》,明確知識產權海關保護行政處罰的具體尺度和標準,進一步規范自由裁量權。編發《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專題文告,對裁量基準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權威解讀,提升執法透明度。細化裁量基準實施意見,開展知識產權執法培訓,提高全國海關裁量基準適用準確性與統一性,依法適用“輕微違法不予處罰”“初次違法可以不罰”規定,寬嚴相濟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2024年,全國海關以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方式,處理貨運渠道查發侵權貨物81批、1.33萬件。
(三)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積極參與推動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等相關工作,重點對CPTPP中過境環節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條款進行研究。以上海海關為試點,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就過境貨物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先行先試,結合過境貨物的監管要求,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構建與國際高標準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相兼容、相銜接的制度架構和監管模式。
三、重點領域侵權行為有效治理
2024年,全國海關以專項執法行動為主要抓手,繼續保持對進出口侵權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在重點渠道、重點領域加強對侵權高風險商品管控查處,取得明顯成效。
(一)以“龍騰行動”全面加強打擊力度。海關總署連續第8年部署全國海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龍騰行動”,通過集中一線執法力量,針對侵權行為嚴格開展監管查驗,強化智慧知識產權科技賦能,全面打擊進出口侵權違法行為。全國海關強化侵權風險分析,綜合運用“預定+即決”式布控手段強化侵權風險防控,在各渠道加強對輸往重點貿易國家侵權商品的監管,查處一批行業性、區域性侵權大案;密切關注與消費者健康安全相關的“入口”“貼身”類貨物的知識產權保護,扣留大量食品飲料、化妝品、洗護用品、紙尿褲等侵權貨物;結合奧運會等重大體育賽事及電商購物節等重要時間節點,針對相關侵權高風險商品加大布控與查驗力度,堅決遏制特定時間節點下的進出口侵權行為易發態勢。
(二)以“藍網行動”強化寄遞渠道侵權精準管控。聚焦寄遞渠道“化整為零”“螞蟻搬家”式侵權行為治理,全國海關同步開展“藍網行動2024”,在郵寄、快件、跨境電商等渠道持續加大打擊侵權力度,有效遏制侵權高發易發態勢。以“商品+國別”建立侵權高風險要素信息庫,強化進出境商品侵權風險分析與布控;以“機檢+人工”加強侵權高風險商品查驗,提升打擊侵權效能;以“關地+關企”合作引導寄遞企業規范申報,加強侵權源頭治理,推動全鏈條打擊。行動期間,全國海關在寄遞渠道累計扣留侵權嫌疑商品11488批、2.51萬件,有力震懾了寄遞渠道進出境侵權違法行為。
(三)以“凈網行動”嚴控出口轉運貨物侵權風險。為嚴厲打擊出口轉運侵權貨物違法行為,有效防范侵權貨物“口岸漂移”風險,海關總署部署廣東分署及23個直屬海關開展出口轉運貨物知識產權保護“凈網行動2024”,重點打擊通過貨運、寄遞等渠道輸往香港、澳門或者經由香港、澳門轉運的侵權貨物,并在行動中指導相關海關有效應對以“中轉”方式為掩護的侵權新手法。廣東省內海關依托口岸區域特點,織密區域聯動保護網絡,扣留輸往香港、澳門或者經由香港、澳門轉運的侵權嫌疑貨物846批、912.77萬件,其中扣留經香港等地“中轉”侵權嫌疑貨物25批、59.9萬件。
(四)以“對非專項行動”推進中非經貿合作健康發展。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服務大國外交、促進雙邊貿易健康發展的作用。2024年中非合作論壇峰會成功舉辦后,海關總署迅速部署全國海關開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對非專項行動(2024)”,嚴厲打擊向非洲出口侵權貨物違法行為,有力維護“中國制造”在非良好形象,促進中非經貿關系健康發展。行動中,全國海關結合口岸特征、輸非商品結構等,在海運、空運渠道分析研判輸非商品侵權風險趨勢,加大查處力度,共扣留輸非侵權嫌疑貨物2060批、1008.68萬件。
四、智慧知識產權項目落地運用
全國海關按照《智慧海關建設總體方案》要求,以項目化、清單化全力推進智慧知識產權場景建設和實施運用,構建更加科學高效的“智慧知識產權”海關保護體系。
(一)科技賦能打造“智慧執法”。知識產權海關執法系統更新升級,完成與報關單動態數據庫、海關新一代查驗管理系統以及跨境電商、快件、旅客通關管理系統等8個海關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自動獲取、反饋案件關鍵信息,減少人工錄入項目28項,辦案自動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搭建知識產權侵權風險智能甄別模型,開發侵權風險特征標簽,自動提煉侵權風險要素與實時報關單數據進行對碰,實現對涉及侵權風險的報關單的即時“靶向定位、定向處置”。
(二)推進數智化決策輔助。建設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知識庫,上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釋、典型案例等知識點近100項,為日常執法提供專業、便捷的數字化支持。持續推廣“商標智能識別”“智能審圖”等科技成果應用,各地海關積極運用移動查驗單兵系統的商標識別功能扣留侵權嫌疑貨物近800批。
(三)建設“互聯網+”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宣傳陣地。優化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展示中心(義烏)功能布局,改造升級展示中心軟硬件設施160余項,增設典型案例等6大展示區域,創新以“實景+動漫”聯動方式呈現“智慧海關”監管流程。更新迭代上海海關“科創企業知識產權海關保護中心云展廳”,全面生動展示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成效。
五、“智關強國”行動扎實推進
全國海關落實“智關強國”行動要求,充分發揮海關知識產權保護作用,深化跨部門執法協作,構建“大保護”格局,持續鞏固和深化海關執法國際合作,積極發出中國聲音。
(一)積極融入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工作格局。多地海關與各級知識產權、市場監管、郵政、煙草專賣等部門簽署合作備忘錄,“全鏈條”打擊侵權行為,激發創新創造活力,助力“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建設。會同市場監管等多部門開展“2024網絡市場監管促發展保安全專項行動”,持續優化網絡營商環境和消費環境,促進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多地海關與省級公安廳(局)、食藥環偵總隊或地市級公安機關簽署合作備忘錄、出臺協作意見,建立侵權案件線索快速通報和立案信息反饋機制,推進信息共享、線索互通、重案聯辦,進一步提升“行刑銜接”效能。2024年,全國海關共向公安機關通報涉嫌知識產權犯罪線索332次,移送案件42起,協助搗毀制假藏假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有力推動對侵權違法犯罪行為的源頭治理。
(二)持續鞏固和深化海關執法國際合作。持續加強雙邊交流,召開中歐海關知識產權工作組第十二次會議,參加中俄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組第十四次會議、中歐知識產權工作組第二十七次會議、中日知識產權工作組第十次會議。積極參與多邊框架下知識產權事務,派遣專家執行世界海關組織(WCO)知識產權保護對非援助項目,選派業務骨干參加并完成WCO知識產權保護專家考核;參加亞太經合組織(APEC)知識產權專家組第五十八次會議、WCO區域保護知識產權高峰會議、WCO反假冒盜版工作組第二十一次會議。進一步深化機制性合作,與俄羅斯、日本、韓國等國家和地區海關持續開展數據交換、案件信息共享、立法及執法實踐交流。
六、跨關區協作模式創新升級
全國海關跨關區執法協作進一步深化,常態化情報線索共享、企業培塑、課題研究、培訓宣傳等方面的合作模式創新升級,知識產權一體化協同保護格局進一步強化。
(一)鞏固和深化區域執法協作。服務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推動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黃河流域、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區域海關開展跨關區執法協作。京津冀海關落實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赴雄安新區開展聯合培訓和調研座談,支持雄安新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入駐企業創新發展和“新三樣”加速出海。廣東分署組織省內海關落實粵港澳大灣區海關保護知識產權合作機制,開展3次粵港澳知識產權海關保護聯合執法行動。黃河流域海關進一步密切“11+1”海關合作,聯合印發《黃河流域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協作機制(試行)》,構筑區域聯動保護網絡,防范侵權嫌疑貨物口岸漂移。成都海關、重慶海關發揮跨境班列策源地功能,聯合申報的《成渝海關為“一帶一路”跨境班列高質量發展提供“知”力支撐》入選第三批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典型案例。
(二)建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協作組。圍繞海關中心工作,創新執法合作模式,將全國42個直屬海關劃分為7個跨關區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協作組。各協作組立足地域特點、業務特色和人才優勢,對拓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范圍,對接國際高標準保護規則,完善跨境電商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優化備案、擔保、處置程序和時限等課題開展理論研究;組織開展對境外海關通報侵權案件信息、輸非商品侵權趨勢的分析;多地海關加強對轄區企業的實地調研和協同保護,借助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協作組機制開展信息共享、趨勢研判和聯合布控,織密打擊跨境侵權協作網,形成全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一盤棋”。
七、支持企業創新維權成效顯著
全國海關聚焦市場主體創新發展需求,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幫扶與支持并舉,建機制、搭平臺、優服務,實現關企間政策直聯、訴求直通、服務直達,因勢利導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煥發創新活力。
(一)賦能新質生產力,助力自主企業“走出去”。著眼新質生產力發展動能培育,深入自主創新企業開展實踐服務,引導專精特新企業、出口名牌企業、“老字號”企業圍繞核心專利和優勢品牌辦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幫助企業及時處置知識產權風險,鞏固出口優勢。加強“新三樣”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運用關企合作和關際聯動機制,強化對相關產品進出口情況監測,對行業性侵權風險態勢開展研判,保障“新三樣”產品高質量出口。強化文化創意產品、民俗工藝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引導推動“敦煌文創”、莫高窟“九層樓”等商標辦理海關保護備案,助力中國文化出海邁向新高度。
(二)保護外資企業權益,促進外貿保穩提質。聚力搭建知識產權保護對話平臺,通過舉辦座談會、培訓會等方式與外商投資企業充分交流前沿信息與動態,共同研判新業態、新市場侵權風險趨勢,提升打擊侵權精度。積極回應外商投資企業維權訴求,有效處置各類侵權線索和風險信息,有力維護企業知識產權利益,增強企業在華投資信心。嚴格規范公示知識產權海關保護行政處罰信息,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執法透明度與公信力,著力維護良好的知識產權貿易秩序,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八、立足“三十周年”持續提升保護能力
2024年是中國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三十周年,全國海關采用多種宣傳形式回顧歷程、展示成效,并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樹牢“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理念,組織多層級培訓持續提升保護能力和執法水平。
(一)多渠道宣傳營造知識產權保護氛圍。開展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三十周年系列宣傳活動,發布《2023年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狀況——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三十周年特輯》和典型案例,制作宣傳冊及視頻,對中國海關三十年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進行歷史回顧及成果展示。全國海關積極運用“報、網、端、微、屏”等資源宣傳普法,宣傳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舉措與成效,持續發揮位于義烏、廈門、青島的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展示中心作用,舉辦專題成果展,進一步營造海關執法工作良好氛圍。部分海關組織知識產權海關保護“進展會”活動,進駐進博會、廣交會、國際車展、動漫博覽會、酒業博覽會、消費者博覽會等,搭建服務臺,向參展企業發放宣傳冊,為中外參展客商提供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咨詢服務。
(二)統籌推進知識產權海關保護人才梯隊建設。甄選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業務專家組建人才庫,集中力量開展理論研究、制度建設、執法檢查、風險分析、國際合作,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執法隊伍整體素質能力提升。海關總署舉辦全國海關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培訓班,邀請相關部委及海關系統內專家進行授課,90名全國海關知識產權業務骨干參加培訓。2024年,全國海關開展多層級培訓,靈活運用線上直播、線下研討、執法實訓、聯合培訓等方式優化知識結構,不斷提升培訓的覆蓋面和有效性,共組織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相關培訓535場,累計參訓3.68萬人次。
結語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規劃編制的謀劃之年。全國海關將繼續牢記囑托、銳意進取,切實履行守國門、促發展職責使命,進一步提升監管服務水平,做好“十五五”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謀篇布局,促進創新、激發活力,以扎實有效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全面助力穩外資穩外貿,為維護國家安全,服務大國外交,促進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作出積極貢獻,當好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國門衛士。
附:十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案例一
深圳海關引入技術調查官查辦涉嫌侵犯專利權光伏設備案
2024年9月,深圳某新能源裝備公司發現1批涉嫌侵犯其“一種側向上下舟裝置”專利權的光伏生產設備即將出口,貨值人民幣1079萬元,向深圳海關提交知識產權保護申請。深圳海關審核后立即啟動依申請保護程序,對該批貨物實施布控并中止通關。鑒于貨物涉及專利技術特征復雜、案件社會關注度高,且當事雙方對侵權事實爭議較大,深圳海關所屬大鵬海關聯系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創新引入技術調查官協助執法。依托其專業協助,海關查驗人員精準鎖定實貨查驗目標,科學制定外勤查驗方案,嚴謹實施查驗取證和扣留程序。這一創新舉措既有效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貨物裝卸損毀、延期交付等風險可能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失。目前,權利人已依據海關查驗取得的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案作為全國海關系統首次成功引入技術調查官實施專利權海關保護的典型案例,由技術調查官結合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等,協助海關對設備中與涉案專利技術方案相關的結構部件進行查驗取證,在保障權利人查看貨物權利的同時,也進一步壓縮查驗時間,保障了發貨人的利益,充分體現了技術調查機制對海關保護措施的專業支撐作用,為海關系統深入開展專利權保護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對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水平具有重要的示范意義。
案例二
上海海關查獲侵權外貿“新三樣”產品系列案
2024年3月,上海海關所屬外高橋港區海關在對1批出口太陽能組件查驗時,發現737件申報為“無品牌”的太陽能組件,涉嫌侵犯“SUNTECH及圖形”商標權,貨值人民幣24.38萬元。隨后上海海關進一步梳理太陽能組件等光伏產品出口信息,又查獲涉嫌侵犯“JINKO”商標權的太陽能電池組件共計2480件,貨值人民幣109萬元。經權利人確認,上述貨物均為侵權貨物,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立案調查后作出沒收侵權貨物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4年6月,上海海關所屬洋山海關根據權利人的申請下達布控指令,對4批涉嫌侵犯其專利權的出口太陽能電池組件實施精準攔截,查獲涉嫌侵犯其專利權的太陽能電池組件13730個,貨值人民幣628萬元,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
以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光伏產品為代表的外貿“新三樣”,憑借新技術、新產品,收獲出口新優勢,體現了我國出口新動能由中國制造逐步向中國創造邁進。光伏產品作為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新能源應用電源端,已逐步成為穩外貿的“新名片”。海關圍繞“品牌知名度大、侵權現狀嚴重、侵權線索較為明確”等要素打擊侵犯商標權的光伏產品,維護企業品牌聲譽;綜合運用“風控+綜合+現場”的聯動處理機制,打擊侵犯專利權的光伏產品,保護企業科技創新成果及轉型升級動力,為外貿“新三樣”產品高質量出口貢獻海關力量。
案例三
杭州海關啟動重大案件快速反應機制行刑銜接查獲侵權鉆頭案
2024年7月,杭州海關所屬義烏海關在對1批出口貨物查驗時,發現使用“SKF及圖形”商標標識的鉆頭590600個,以及使用“DORMER”商標標識的鉆頭59300個。由于這批鉆頭數量多、估值高,海關立即啟動重大案件快速反應機制,經權利人確認,該批鉆頭均為侵權貨物,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并立案調查。辦案人員敏銳察覺發貨人補充提交的涉案鉆頭采購交易清單及轉賬記錄僅為8萬元,與市場一般行情存在較大差距,判斷8萬元僅為定金,而非貨物真實成交價格。海關及時固定買賣合同、貨運委托協議等涉案關鍵證據,協助公安機關開展侵權鑒定、涉案價格認定等工作,積極推動公安機關進行刑事偵查。2024年10月,公安機關正式立案偵查,經有關部門認定,該批鉆頭價值人民幣95.57萬元。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公安機關已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重大案件快速反應機制是海關應對數量或案值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涉及重大或敏感商品的案件采取的有效手段。該案中,海關辦案人員憑借其豐富的辦案經驗,及時啟動重大案件快速反應機制,順利推動公安機關立案,是海關與公安機關深化知識產權保護“行刑銜接”,合力對侵權違法犯罪活動實施全鏈條打擊的典型案件。
案例四
廈門海關筑牢“入口”防護網查獲侵權調味品系列案
2024年4月,廈門海關所屬泉州海關在對1批出口貨物進行查驗時,發現13.91萬袋酸湯粉、味精、炸雞粉等調味品使用“KNORR”“AJINOMOTO”商標標識。經權利人確認,上述貨物為侵權貨物,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立案調查后作出沒收侵權貨物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查辦案件的同時,廈門海關聚焦“入口”侵權商品,組建專家團隊開展專題侵權風險研判,篩查通關數據及案件信息,對航線特點、物流走向進行全面分析、提煉高風險侵權特征,對重點商品加強布控分析,同年6月、11月再次查獲侵犯“AJINOMOTO”“Maggi”商標專用權的雞精共21.36萬袋。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無論何時都是民生領域的頭等大事。該系列案中,海關從查發的1起侵權案件入手,通過大數據分析篩查高風險商品進行專項布控,陸續查發類似侵權調味品2批次,有效截斷侵權貨物流入國際市場,體現了海關在食品安全領域落實“沒有最嚴,只有更嚴”的執法標準。該系列案切實維護消費者健康安全,維護中國產品國際聲譽,是海關重拳打擊“入口”侵權商品的典型案例。
案例五
北京等海關推動一體化保護護航文化創意產品“出?!卑?/font>
2024年12月,北京海關對北京泡泡瑪特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泡泡瑪特)開展精準培塑,針對轄區內文創企業遭遇侵權情況,細致分析行業性、區域性侵權趨勢,提煉侵權商品類別、渠道和貿易國別等特征,借助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協作組機制開展跨關區信息共享,協助相關海關加強侵權風險分析布控。同月,多地海關陸續查獲涉嫌侵犯“Labubu”等著作權的文創產品9批次、14萬件,貨值人民幣17萬元。
2024年7月,海關總署建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協作組機制,各地海關共享信息、共研線索,構建知識產權一體化保護格局。泡泡瑪特作為中國潮流文化“出?!钡拇砥髽I,隨著中國文創IP在全球影響力提升,相關產品在東南亞國家供不應求,被侵權風險急劇上升。本案中,海關鼓勵文創企業開展海關備案,提升維權效能,通過跨關區協同執法形成打擊侵權保護創新的強大合力。該案是海關縱深推進知識產權一體化保護,護航文創產品“出?!钡牡湫桶咐?。
案例六
廣州海關查獲進口侵權體育用品系列案
2024年國際性體育賽事密集,體育用品被侵權風險加大。2024年1月,廣州海關所屬南沙海關在對某貿易公司申報進口的貨物進行查驗時,發現使用“MOLTEN”“ERREA”“KIPSTA”等商標標識的足球1.3萬件,貨值人民幣41.5萬元。查發該案件后,廣州海關對進口自相同國家的同類貨物進行梳理及布控,同年7月,廣州海關所屬番禺海關在對另一貿易公司自同一國家進口的貨物進行查驗時,發現使用“MOLTEN”商標標識的足球3079個,貨值人民幣10.1萬元。經權利人確認,上述貨物均為侵權貨物,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立案調查后作出沒收侵權貨物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隨著部分勞動密集型商品的產業轉移,進口環節知識產權保護的作用愈發重要。全國海關堅持“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的工作理念,通過提煉侵權特征,研判艙單信息,鎖定物流線路,實施精準布控,有效阻斷侵權體育用品流入國內市場,切實維護國內市場正常貿易秩序,支持我國體育產業發展。本系列案體現了海關關員對保護知識產權的深刻認識和專業素養,是海關積極打擊進口環節侵權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
案例七
黃埔等海關高效協同查獲轉運侵權運動鞋案
2024年11月,黃埔海關接到權利人舉報,稱有1批侵權運動鞋即將從該關申報出口。黃埔海關充分發揮數據資源和數據模型兩大核心優勢,借助海關智慧風控海運軌跡監控分析功能,實時追蹤集裝箱軌跡。發現該批貨物已裝船離港正運往香港后,黃埔海關通過海關總署廣東分署聯系香港海關對該集裝箱實施監控攔截,香港海關查明該集裝箱已轉向深圳出口,隨即將該信息通報深圳海關,深圳海關進一步查明該集裝箱中途換船后,成功查獲使用“TIMBERLAND”等商標標識的侵權運動鞋13000余雙,貨值人民幣23.58萬元。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針對侵權貨物漂移新趨勢,粵港兩地海關在跨關區、跨區域聯合執法方面迅速共享風險信息,層層實施布控攔截,合作開展案件調查,已形成較為成熟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執法合作機制。本案是粵港兩地海關密切合作保護知識產權的典型案例,體現了海關服務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職責擔當。
案例八
青島、寧波海關查獲出口非洲國家侵權貨物系列案
2024年10月,青島海關所屬黃島海關查獲2批出口至利比亞的侵權冷柜68臺,貨值人民幣20.46萬元,使用了“百事圖形”商標標識的冷柜。海關迅速啟動“行刑銜接”機制,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目前公安機關已對2起案件合并偵辦。
2024年10月,寧波海關所屬北侖海關在對1批出口至加納的貨物進行查驗時,發現使用“”(圖形)商標標識的電焊條119萬支,貨值人民幣17.85萬元。經權利人確認,上述貨物為侵權貨物,海關迅速固定證據并將案件移交公安部門。
2024年9月,中非合作論壇峰會在北京成功舉行,《中非合作論壇—北京行動計劃(2025—2027)》提出,“擴大與非洲國家海關在通關便利、執法和能力建設等領域合作,共同打擊侵權假冒”等違法犯罪行為。同年9月,海關總署在全國海關部署開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對非專項行動(2024)”。上述案例充分展現了專項行動的執法成效,強化了出口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維護了中國品牌和“中國制造”在非洲國家的良好形象,是海關踐行國家知識產權強國戰略,服務大國外交的集中體現。
案例九
成都、烏魯木齊、拱北海關查獲跨境電商渠道侵權貨物系列案
2024年1月,成都海關所屬成都雙流機場海關在對1批出口跨境電商貨物查驗時,發現使用“UGG”等商標標識的侵權嫌疑靴子,其后對同一企業加強布控,連續查獲使用相同商標標識的鞋類、箱包473件,經權利人確認為侵權貨物。
2024年7月,烏魯木齊海關所屬阿拉山口海關在對1批出口跨境電商貨物查驗時,發現使用“PINK”商標標識的手提包1050個,經權利人確認為侵權貨物。
2024年12月,拱北海關所屬港珠澳大橋海關在對1批出口跨境電商貨物查驗時,發現夾藏于燈飾中的使用“云煙”“MARLBORO”等商標標識的香煙4054條,經權利人確認為侵權貨物。
我國跨境電商規模從小到大,質量做強做優,已成為我國對外貿易和全球經貿領域的新亮點。海關通過加強對跨境電商侵權貨物的打擊力度,有力保障權利人、消費者的合法利益,為跨境電商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保駕護航。該系列案是海關加強跨境電商新業態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的典型案例。
案例十
南京、天津、大連海關準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三)》系列案
2023年12月,南京海關所屬新生圩海關在對1批出口貨物查驗時,發現141件球衣等貨物使用了“MANCHESTER CITY 1894及圖形”商標標識,貨值人民幣4240.85元。經權利人確認,該批貨物為侵權貨物,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并立案調查。案件調查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三)》(以下簡稱《裁量基準(三)》)公布施行。海關調查認定當事人符合《裁量基準(三)》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數量二百件以下且價值五千元以下,當事人書面承認貨物為侵權貨物,自愿放棄侵權貨物并交由海關依法處理的”輕微違法不予處罰情形,于2024年1月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履行不得進出口侵權貨物的義務,并予以教育。
2023年12月,天津海關所屬新港海關在對1批出口貨物查驗時,發現有72輛自行車使用“FOREVER”商標標識,貨值人民幣9299.06元。經權利人確認,上述貨物為侵權貨物,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并立案調查。案件調查期間,《裁量基準(三)》公布施行。海關調查認定當事人為初次違法,符合《裁量基準(三)》第八條規定的“進出口侵權貨物數量五百件以下且價值一萬元以下,當事人書面承認貨物為侵權貨物,自愿放棄侵權貨物并交由海關依法處理的”初次違法可以不罰情形,于2024年1月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履行不得進出口侵權貨物的義務,并予以教育。
2024年4月,大連海關所屬大窯灣海關在對1批出口軸承查驗時,發現其中10套軸承使用“NTN”商標標識,價值人民幣1444元。經權利人確認,上述貨物為侵權貨物。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并立案調查,發現當事人案發前一年內曾兩次因出口侵權貨物被海關處罰,符合《裁量基準(三)》第十二條規定的“因違反《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被海關行政處罰后,在一年內又實施同一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的”從重處罰情形,于2024年6月作出沒收侵權貨物并處貨物價值25%罰款的行政處罰。
《裁量基準(三)》是海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規范行政裁量權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為海關嚴格規范公正辦理知識產權案件提供了具有指導性和規范性的裁量基準?!恫昧炕鶞剩ㄈ肥┬幸詠?,全國海關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準確適用不同裁量階次,體現過罰相當、寬嚴相濟的立法精神,對于提高行政處罰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促進海關執法規范化和專業化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海關發布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2024年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十大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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